CORPORATE GOVERNANCE公司治理專區
董事會
羅昇董事會為本公司最高治理單位,由9位董事(含3位獨立董事)所組成,董事會成員皆遵循法令槼定行使職權,借由董事於各領域專長及豐富產業經驗,善盡監督及管理責任以確保股東權益。
第十二屆董事會成員簡歷
任期:民國108年11月13日至民國111年11月12日
代表人-李昌鴻
- 佳世達科技(股)公司 智能方案事業群總經理
代表人-李長堅
- 臺灣大學電機系
- 明基三豐 醫疔用超音波行銷總監
- 羅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運營官
代表人-林志誠
- 羅昇企業(股)公司 董事長
代表人-蔡其南(注)
- 臺科大企業內部EMBA
- 東吳大學國貿系
- 友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
代表人-蘇家弘
- 佳世達科技(股)公司 處長 - 其陽科技(股)公司 首席運營官
- 其陽科技(股)公司 首席運營官
代表人-黃麗敏
- 友通信息(股)公司 財務長
代表人-楊慧玲
- 美國新墨西哥州大學企管碩士
- 中歐國際工商管理學院EMBA
- 功華科技運行 副總經理
- 京華超音波 總經理
- 典通科技 董事長
- 鐠德科技 董事
- 私立淡江大學電算系 系主任
- 國科會國際合作處 處長
- 源訊科技大中華區總裁
- 國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運營官
注:法人董事(友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)於 110/11/5 改派代表人蘇家弘為董事,原任董事蔡其南卸任。
董事會專業性、獨立性
羅昇企業章程槼定董事選舉方式采“候選人提名制度”,并依公司法及相關槼定辦理。
本公司之“公司治理實務守則”中已明訂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運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。
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,董事會成員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:
- 一、營運判斷能力。
- 二、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。
- 三、經營管理能力。
- 四、危機處理能力。
- 五、產業知識。
- 六、國際市場觀。
- 七、領導能力。
- 八、決策能力。
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
本公司所訂定之“公司治理實務守則”於第三章明訂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方針及董事會整體配置,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,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并就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須求以擬訂適當之方針,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:
- 一、基本條件與價值:性別、年齡等。
- 二、專業知識與技能:專業背景(如法律、會計、產業、財務、行銷或科技)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。
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如下:- 兼任本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超過董事席次三分之一:達成
- 董事會成員至少包含一名女性董事:達成
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情形
注:法人董事(友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)於 110/11/5 改派代表人蘇家弘為董事,原任董事蔡其南卸任。
董事會績效評估
本公司已訂定“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”,自105年起每年進行董事會績效評估, 109年11月6日經董事會通過修訂為至少每三年運行外部評估一次。
本公司董事會整體評鑒項目含括下列五大面向:
1.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
2.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。
3.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。
4. 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。
5. 內部控制。
董事成員績效評估衡量項目函括下列事項:
1.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。
2. 董事職責認知。
3.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
4. 內部關系經營與溝通。
5.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。
6. 內部控制。
董事會績效評估及董事成員、重要管理階層接班計劃
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政策
1.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至少每季一次定期會議,會計師就本公司財務狀況、海內外子公司財務及整體運作情形及內控查核情形向獨立董事報告,并針對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有無影響帳列情形充分溝通;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。
2. 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至少每季一次定期會議,就本公司內部稽核運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;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。